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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消防供电
第六章 消防供电
一、消防负荷分级
一级负荷系指中断供电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
二级负荷系指中断供电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级负荷对中断供电没有特殊要求,凡不属于一、二级负荷者均是。
高层民用建筑的负荷等级分为两级。即一类建筑为一级负荷,二类建筑为二级负荷。
1.一级负荷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
2.二级负荷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 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百货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3.三级负荷
除一、二级负荷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二、不同消防负荷等级主电原的供电要求
(一)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的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两个电源间无联系。
2.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
(1)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 时受到损坏。
(2)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动用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至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
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应考虑一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的严重情况,此时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三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二)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二级负荷应尽量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电力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 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因此当地区供电条件允许且投资不高时,二级负荷宜由两个电源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供电。如采用电缆时,应敷设备用电缆并经常处于运行状态。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自备发电设备时,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三)三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应设有两台变压器,一用一备。
电力负荷按重要程度分级的目的,在于正确反映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根据国家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恰当地选择供电方案和运行方式,满足社会的需要。这里必须指出:负荷分级只是相对的,同当时当地电力供应的情况密切相关,而且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到政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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