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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质监局查处两家无证生产乙炔气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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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本文来源于网络
发布时间: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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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桂林市质监局稽查局联合桂林市经侦支队对桂林市灵川县两家涉嫌无证生产乙炔气体的企业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查获违法已充装溶解乙炔气瓶233只,溶解乙炔空瓶204只。

    1月13日晚,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分成两队立即赶赴现场。22:30左右,执法人员到达位于灵川县潭下镇的乙炔厂时,厂内机器轰鸣,一进门就闻到了满屋子的刺鼻气味。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环境简陋,设施设备陈旧,一条架在半空的管道还不停的滴水。加工工艺是将电石与水作用,通过乙炔发生器把产生的乙炔气体输送到藏在角落、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室内乙炔气体储蓄罐中暂存,再由压缩机、分离容器等简单设备充装到乙炔气瓶中。乙炔气瓶大多都已锈迹斑驳,无法辨认瓶身标识。乙炔气体没有经过过滤净化就直接充装,存在及其严重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进行了拍照取证。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无法提供溶解乙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嫌无证生产。

    质监执法人员介绍,溶解乙炔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生产加工活动,必须在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该企业因条件不符未能取得质监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不能生产的。但业主为谋取暴利,逃避监管,多在夜深人静时偷偷生产。另外,执法人员还检查发现这些气瓶中最多只充装了不到3公斤乙炔气,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5公斤至7公斤相差甚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桂林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物品予以了就地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晚该局另一支稽查执法队伍在灵川县灵川镇莫家也查处了一家涉嫌无证生产的企业,异地查封乙炔气瓶90瓶。

    相关链接:乙炔,俗名电石气,是易燃气体,在氧中燃烧可产生高温(3500℃)和强光。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有关规定,乙炔气体充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行为。生产溶解乙炔产品的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产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3年8月开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溶解乙炔产品进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蒙志欢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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