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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共建“能源新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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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本文来源于网络
发布时间:2011/9/14 9: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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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专家指出,能源合作既是上合组织的宗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的自贸区得以建立的基础条件之一”。在被誉为“21世纪能源基地”的中亚地区筹建“自贸区”,合作共建“能源新丝路”,做到“兼顾各方利益”是关键。

  “宗旨”明确“自贸”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以国家为载体的“跨区域一体化”正在全球形成一股“不可逆”的大潮,而占据亚欧大陆五分之三陆域面积的中亚地区却因各种原因,始终难就“一体化发展”达成共识。

  有分析认为,秉承天然富集油气资源的中亚地区至今难免“能源要地、兵家必争”的命运,且其毗邻中东地区的敏感区位因素也让中亚平添几分“错综国际形势”的影响。

  尽管上述因素成为影响中亚地区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公认“阻滞”,但受访人士一致认为,致力于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上合组织或将成为突破中亚一体化发展掣肘的“开拓者”。

  “上合组织自设立之初就已明确了发展宗旨,即着重于睦邻平等前提下的多方位合作发展。”上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教授华民对本报记者表示,其间已经通过发展宗旨的确定蕴含了对“自贸”趋势的明确。

  自2001年成立以来,拥有中、俄、哈、吉、塔、乌六成员国在内的上合组织便通过相关宪章、宣言确立了“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的宗旨任务,且始终贯彻至今。

  “涉及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及领域的合作项目实际上就是为自贸区的设立创造基本条件。”华民强调,包括能源、运输、通信、金融领域的合作以及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完善是国际通行的设立自贸区所应具备的基础条件。由于中亚地区在能源领域的重要地位,能源合作有着率先带动自贸区发展的优势。

  中亚地区油气资源丰富,其中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非上合组织成员国)油气资源最为富集,且也都陆续与中国进行了能源项目的合作,但因中亚能源一直受周边欧、亚、非三大洲长期“觊觎”,能源供需矛盾长期存在。

  “如果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为能源合作项目寻得更好的解决途径,将为中亚建立自贸区奠定坚实基础。”华民认为,能源需求来自多方,能源提供方势必衡量再三,终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前提”选择输出对象。中方急需将交通、能源、电信等领域作为优先方向,确定重点项目推进合作,以带动区域内“自贸”的逐步实现。

  盘活“一盘棋”还需兼顾各方利益

  近年来,伴随发展中国家对能源需求的持续加大与发达国家对能源需求量始终如一的巨大叠加效应,中亚地区的能源竞争也越发激烈,坐拥能源禀赋的中亚各国也在寻求各自最佳的“能源换效益”对象,至今难成统一局面。

  “实际上想让中亚地区形成统一的能源供需局面也不现实。”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也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对中亚有着先天地缘相邻优势,与中亚地区形成紧密能源合作有助于我国的能源安全,具有较大战略意义。

  之所以难以形成统一局面,与中亚地区能源需求对象众多不无关系,当前被中亚国家视为“重量级客户”的国家地区涵盖中、美、俄以及欧盟诸国,需求来自“四面八方”。

  “为满足不同需求势必形成不同供应政策”成为业内共识,此外,能源分布不均也加剧了中亚区域内国家的摩擦,“协调各国利益”也成为摆在上合组织眼前的现实问题。据记者了解,中亚地区的能源沿流经中亚地区的两条大河阿姆河和锡尔河上下游分布,其中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位于上游,拥有大部分的水资源,但缺乏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土库曼斯坦三国位处下游,油气资源丰富,但水资源短缺。

  “不同的需求势必强化中亚国家的能源出口多元化的考虑,能源分布不均和不合理利用也急需在一定框架内进行有效协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产业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徐小杰对本报记者表示,中俄、中哈、中土在油气项目的合作将进一步推进中方与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

  “中亚能源合作的‘一盘棋’还需协调好各方利益,在寻求综合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推进上合组织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徐小杰强调,中亚自贸区肩负重任更需做好“道远”准备。

  记者获悉,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在做出上述“中方表态”的同时强调,“对上合组织成员国适时探讨建立自贸区可行性”尚属中方的“一家观点或看法”。业内人士分析,尽管如此,但从全球及上合组织自身区域经济合作进程来看,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确定为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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