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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局修订2003年GDP增长最终核实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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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5/23 9: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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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2003年的GDP最终核实数据,得出的GDP最终核实数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696亿元,增幅相应也提高了0.4个百分点。

  “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739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9.5%。”国家统计局在统计公报上公布了上述最终核实数据。此前,这一初步核算数为116694亿元,增幅为9.1%。

  不同产业的增加值情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数据显示,除第二产业增加值维持不变外,经过最终核实后的第一产业产值由原来的17247亿元降低为16928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则由当初的37669亿元提升为39188亿元。

  国家统计局新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主要是由第三产业数据的调整引起的。记者看到,最终核实后的第三产业增加值相比此前的初步核算数增加了1519亿元,这一数字占了经过最终核实后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约1.2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第三产业比较散、小且流动性大,因此在统计时漏算比多算的几率要大。比较之下,工业企业变动较小,企业数量也相对稳定;历史资料齐全、统计基础较好;此外,由于实行了工业企业统计直报制度,因此其初步核算数据和最终核实数之间的出入相对较小。

  对于9.5%的发展速度,这位负责人认为这样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超过了改革开放以来9.4%的年均增长速度。

  据了解,2003年是我国关于经济是否过热争论得最多的一年。当时就有专家表示,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1%,而GDP只增长9.1%,这无疑是GDP增长与投资增长关系之间出现了失衡。

  据悉,国家统计局是根据《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规定,对GDP数据进行修订的。根据从2003年11月执行的这项制度,我国年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其中,初步核算数据在次年1月20日公布。初步核实数据和最终核实数据在隔年5月、9月公布。

  此外,在开展经济领域普查中发现的,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也要对GDP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和发布。记者了解到,与以前不同的是,除了调整GDP总量外,其增长速度会进行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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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走“硬”执法也要“硬”

  国家统计局在本月正式启动了《统计法》修订工作。5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出征集书,向社会公开征集《统计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以前的规定较软,这次修订将增强其可操作性,强硬些”,国家统计局新闻处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统计法》制定于1983年并在1996年进行了重新修订,但上次修订至今已近十年,原先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统计法》被诟病为“软法”,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规定的执法手段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二是违法责任过轻,且规定得不够清晰严格。如统计部门对统计违法行为最多罚款5万元,这一处罚力度被业界普遍认为违法成本过低。

  “即使是最高5万元的罚款,执法部门也很少去执行”,北京市统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受到执法人手不足、统计执法知名度不高等因素影响,统计执法也很“软”。这位人士认为,《统计法》在具体执行中也没有完全拿起来,法的执行贯彻力度也显不够。他表示,今后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应“大胆执法”。

  此外,由于受“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影响,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统计部门对违法行政机关的处罚方式为通报批评,情节重的可以进行行政处分。但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处分决定均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作出,这样一来,执行阻力和难度可想而知。此次修订《统计法》也是为了遏制并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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