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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类钢材停止执行边贸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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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5/23 9: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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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自2003年6月1日起,对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其中涉及钢铁产品的有7类。对此,国内钢材流通领域的业内人士十分关注。这20种商品是特定关税税则号列下的新闻纸、冷轧硅钢片、聚酯薄膜、不锈钢冷轧薄板、丙烯酸酯、二氯甲烷、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冷轧不锈薄板(带)、硼酸、纸桨、铜矿砂及精矿、铜材、铅、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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