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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内地企业全获外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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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说,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在放宽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同时,核准登记的权限也下放到地方。商务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惟一有效凭证。获得这个证书的企业可以按照其经营范围在中国全部关境内,以国家规定的各种贸易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业务。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自加入世贸组织3年内,国内所有企业都可以获得贸易权,可以从事各项进出口业务。 相关链接 自1999年10月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以来,中国内地私营企业走出国门闯荡国际市场,取得了不凡的业绩。私营企业纷纷取得自营出口权意味着国有外贸公司的地位将进一步受到挑战。过去私营生产企业很难取得自营出口权,产品出口只能借助国有外贸公司。 注意: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其中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在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为减少服务器的外部调用流量负载,本网所有的pdf,rar,caj,zip格式的文件,均使用防盗链技术保护文件。 如何下载保存此附件? 请直接点击下载连接进入文件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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