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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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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2/10/16 18: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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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工作手册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突破,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可占有市场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产品。国家级新产品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试生产的新产品。试生产是指产品从样机(样品)试制成功,到正式投产前形成一定批量生产的阶段。

  《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是《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年度组织编制。《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目的是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开发和试产市场竞争力强、效益好、水平高的新产品,以促进我国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这些新产品的开发、试产和投产,对调整产品结构,推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做出重要贡献。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市企事业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工作,特制定本手册。本市企业拟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应按本手册规定及程序办理。

一、申报

  《国家新产品试产计划》按年度组织申报。申报国家级新产品,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项目申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项目申请,并通过INTERNET网"北京市经委科技处项目申报系统"网站填写《申报表》,网址WWW.CTIBJPR.COM.CN。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加盖公章送交项目主持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管理办法的立项原则,并在申报年度前两年内通过省、部、市级新产品鉴定。

1.选项重点
(1)对冶金、石化、电子、机械、纺织、有色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替代进口、扩大出口有推动作用的重点新产品;
(2)市场潜力大,附加价值高,能促进后续系列产品开发的新产品;
(3)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供技术支撑的新产品,高技术产业的新产品;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的新产品;
(5)大量节约能源、原材料的新产品;支援农业的新产品;提高交通运输能力的新产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使用安全的新产品;
(6)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奖励的新产品。
系列产品、成套设备和生产线中的新产品只能以单项产品申报。

2.不宜申报的产品
(1)列入禁止与淘汰目录的产品;
(2)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3)传统手工艺品;
(4)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
(5)能耗高和污染环境的产品;
(6)新花色、新款式、新包装;
(7)已大批量生产的产品。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省、部、市级新产品鉴定证书及有关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将每个项目的所有资料装订成册(2份)上报:申报表、(附照片和产品介绍),新产品鉴定证书,技术总结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用户意见,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新药须附新药证书、生产文号。医疗器械须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农药须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准产证"。
 
  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奖励证书、已签定的生产合同协议等。

  申报单位本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只能从一个渠道申报(或通过市经委向国家经贸委申报,或通过市科委向科技部申报)。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出,国家经贸委将停止其两年申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资格。

二、初审

北京市经委科技处对项目进行初审。

市经委报送国家经贸委资料及装订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1份
2、项目按产品分类分成12组分装,每组加附"分组新产品汇总表"1份;
3、项目汇总表和重点推荐汇总表(数量不超申报总数的30%)1份;
4、申报请示报告1份;

三、专家评审

  由国家经贸委聘请有关行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对申报项目按产品分类,进行分组审定。

四、国家经贸委下达计划并颁荣誉证书

  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入选项目进行终审,编制下达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国家经贸委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所有项目颁发"国家级新产品证书"。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对计划中部分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新产品给予财政补贴(20万元/项-50万元/项),下达拨款计划。

五、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国家经贸委根据年度计划,按年度出版《国家级新产品》专辑和《国家级新产品精选》画册,向国内外发布国家级新产品信息,并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新产品的新闻线索和信息资料,帮助企业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六、跟踪总结

  凡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项目要连续追踪3年。申报单位要在年末将上一年新产品开发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同报送北京市经委科技处。


相关文件:《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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