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 | 二级域名申请 | 我能做什么? | 网站说明书 | 协议书下载 | 广告预定 | 企业邮局 | 标准库 | 关于我们
免费法律咨询
首页 企业目录 产品目录 求购信息 二手设备 备品备件 行业资讯 行业论文 行业标准 技术专利 企业管理 行业书库 人才招聘 专家介绍 技术交流 友情链接 我的交易区
您当前的位置: 气体分离设备商务网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作者:
出处:本文来源于网络
发布时间:2006/4/30

浏览次数:2602

收藏


浏览字体设置: -   +
{ 所属层级类别 } 国务院部委规章库
{ 所属类别 } 质检价格     
{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4-20
{ 生效日期 } 2006-05-01
{ 效力状况 } 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等5类工业产品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强化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环节全过程安全监察的有效性,积极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总局研究决定:
  一、自2006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含不锈钢管)、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含不锈钢管)和港口起重机械(不含其它港口装卸机械)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分装(由压力容器向气瓶或罐车分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转为实行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材料)制造许可证和气体充装许可证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和颁发,气体充装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和颁发。

  二、已取得上述项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直接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换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原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已取得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分装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直接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换成气体充装许可证证书,原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上述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成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

  三、今后,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气体充装许可证,要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按照附件所列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压力管道元件、港口起重机械产品或锅炉压力容器材料的企业,必须在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制造活动,危险化学品中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分装(由压力容器向气瓶或罐车分装)的企业,必须在取得气体充装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气体充装活动。违者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有关压力管道元件、港口起重机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一、压力管道用焊接钢管(包括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制造标准:
  GB/T 97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SY/T 5037《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SY/T 5038《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高频焊钢管》 SY/T 6194《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二、压力管道用无缝钢管(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用钢管)制造标准:
  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18248《气瓶用无缝钢管》 GB/T 18984《低温管道用无缝钢管》 SY/T 6194《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三、锅炉压力容器钢板制造标准:
  GB713《锅炉用钢板》 GB3531《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板》 GB6653《焊接气瓶用钢板》 GB6654《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19189《压力容器用调质低合金钢板》
  四、港口起重机械制造标准:
  GB/T 14743 港口轮胎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4783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536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6562 港口高塔柱式轨道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7495 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7992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 19683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JT 400-1999 港口门座起重机安全规程 JT 421-2000 港口固定起重机安全规程 JT/T 561 港口台架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JT/T 562 港口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JT/T 564 港口缆车起重机 JT/T 565 港口缆车起重机安全规程 JT/T 566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范 JT/T 568 港口货运斜坡缆车安全规程 JT/T 5019 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JT/T 5026 港口牵引车技术条件 JT/T 5036.2 内河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技术条件 JT/T 232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技术条件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6年4月26日印发

.

注意: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其中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在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为减少服务器的外部调用流量负载,本网所有的pdf,rar,caj,zip格式的文件,均使用防盗链技术保护文件。

如何下载保存此附件?

请直接点击下载连接进入文件下载页面.

相关资讯

广告

最新政策法规

更多...


Copyright©2001版权所有_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webmaster@cngspw.com  浙ICP备10209442号-1 ICP经营许可证 浙B2-20100450
服务热线: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主办单位: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cngspw.com(hangzhou_china),Ltd;All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execute:33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