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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统计与分析报告

作者:
出处:沈建冲
发布时间:2010/1/14 16: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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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统计与分析报告

 

沈建冲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

(杭州快凯高效节能新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城路887号联银大厦西楼906室,310009)

 

1   综述

CO2作为主要的温室气体,其大量排放会引起大气温室效应,导致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的加剧,人类已遭受了因此带来的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的威害。

    中国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CO2排放国,约占全球年排放量的15%左右。据相关数据显示, 2005年世界CO2排放量为273.5亿吨,我国CO2的排放量为38.0亿吨;预计到2020年世界CO2排放量将达到332.26亿吨,中国为57.68亿吨;到2030年,世界将排放382.14亿吨CO2,我国将增至71.44亿吨。(如下表)

中国与世界二氧化碳排放对比表  (亿吨)

 

1971

2002

2005

2010

2020

2030

世界

139.56

235.79

273.50

278.17

332.26

382.14

中国

8.09

33.07

38.00

43.86

57.68

71.44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直以来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态度十分明确。我国于1998529日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830日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中国政府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核准书。2009922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中国在控制碳排放方面的坚定决心,并明确提出要把经济增长与其环境污染和碳排放增长相脱钩的承诺,此举必将引领中国走向低碳的发展模式,具有战略性的历史意义。

然而,二氧化碳要成为可供使用的产品,就必须满足国内以及国际的相关标准。我国现行二氧化碳国家标准有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GB10621-2006)标准,用于化工、焊接、铸型、制冷等用途的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GB/T6052-1993),以及国际上常用的国际饮料技术学会标准(ISBT)、百事可乐标准、可口可乐标准等。

    为此,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一直积极寻求,努力做好相关工作,包括调查、统计、分析、检测、取证、抽查、审核、复审、召开会议交流讨论,等等,为全国二氧化碳、生产、销售、应用等相关企业搭建良好服务平台的同时,也为中国的二氧化碳事业做出一份贡献。  

2   生产能力

2.1  二氧化碳装置能力发展

 

 

 

 

 

 

 

 

 

 

 

 

 

 


  

 

2.2  生产企业

2.2.1  2006年,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78家;食品添加剂许可证企业40家;

生产规模:多为1千吨以上~2万吨以下企业。

2.2.2  2009年一季度,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136家;食品添加剂许可证企业60家;

    生产规模:取证企业中2万吨以上规模占80%1万吨以上生产企业约280家。

2.2.3 以省为单位统计的产能

企业数量最多----山东

产量最大----江苏

食品添加剂取证最多企业----四川

2.2.4 目前分类最大装置产能

 最大的地下气井气产能----40万吨

 最大的发酵气产能----6万吨

最大的石化尾气产能----6万吨

最大的化肥尾气产能----10万吨

最大的食品添加剂企业---10万吨

2.2.5 省、地区生产能力

50万吨以上——江苏 、山东、吉林

30~50万吨 ——河北 (含天津)、河南、四川 (含 重庆)

10~30万吨——浙江、湖南、陕西、山西、上海、广东、辽宁、福建                             安徽、黑龙江

5~10万吨——云南 、广西、北京、湖北

1~5万吨 ——甘肃、内蒙古、海南、江西

1万吨以下——贵州、宁夏

无产品——青海、西藏、新疆

2.2.6 产能增加

2008~2009年,新增和扩建的二氧化碳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在150~220万吨。

其中吉林、山东、江苏、福建、浙江、四川等增幅较大。

 

产需关系

3.1  产能销量对比

在有证企业中,  工业级       产能:销量= 1: 0.92

                    食品级       产能:销量= 1: 0.63

3.2  产能过剩地区

陕西、四川、山东、海南、河北(不含天津)

3.3  当地需求大于产能

    北京、辽宁、广东、上海、浙江、福建、河南

3.4  2008-20091季度)产需图

 

 

 

 

 

 

 

 

 

 

 

 

 

 

 

 

 

 

 


3.5  用途变化

 

食品添加剂

工业焊接

化工原料

采油

其他

2007~2008年三季度

2008四季度~2009年上半年

 

产品质量

4.1  产品检测合格率

按工业级产品标准检测,许可证样品合格率接近100%。普遍接近于食品级水平。

有证及取证企业食品级样品检验合格率87%

拟生产食品级企业送样检验合格率60%

4.2  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在以下组分

氧、总烃、非甲烷烃、苯、甲醇、乙醛、总硫(羰基硫)、水分等。

5   成本价格

5.1  酒精发酵气和合成氨的生产成本

     工业级:170~220元; 食品级:190~250元。

5.2  2008年平均销售价

     工业级: 420元;     食品级:  630元。

6   行业趋势

6.1  概述

规模化 新建企业生产能力规模较大,5万吨/年以上的企业为40多家,其中10万吨/年以上12家,20万吨/年以上3家。

集团化 跨地区建厂,甚至跨国建厂。

集中化 原料气源消耗、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等使企业大幅减少。

6.2  特点

生产受原料气气源制约:行业起伏, 周期性检修等因素引起的供求波动较大,                 过剩与短缺同起落。

产品供求难以调剂:无法存储、远途运输高成本,在一定区域内,企业之间此削彼涨。

大宗用途依赖性的风险: 化工原料、注井采油、焊接、煤业。

政策性的鼓励和制约:

        环保(火力发电厂、水泥厂)治理----赔钱治理;

        资源回收利用:回收-----享受税收优惠;

        地下开发资源:交纳费用。

约束---必须取得生产许可。

6.3  产品用途及利用趋势

直接应用:碳酸饮料、啤酒行业;烟丝膨化;食品保鲜;气体保护焊;三次采油;超临界流体萃取;气肥;化工原料;干冰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等等。

6.4  建议

地区企业之间相互沟通信息,联合、沟通销售调剂;集团化企业原料气宜多元化;投资回收周期不宜过长;工艺根据原料气源成分变化选择正确工艺路线,少走弯路。

7   政策法规

7.1  生产许可

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      —— 《压缩液化气体生产许可证》

食品级二氧化碳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7.2   无证处理

不得生产、不得销售;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  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取证问题

7.3.1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程序——详见《细则》

7.3.2  食品级可否替代工业级

    符合GB10621-2006标准的产品,其质量优于工业级产品,可以替代工业级产品的应用领域。

7.3.3  有证企业抽检不合格怎么办

    第五十四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8   如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2007126日国务院令第512号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得取得收入,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政策自200811日起施行。

*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要求,国务院(国发〔200717号)颁布了《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通知对减缓温室气体的排放和节能减排工作作了部署。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7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自20081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 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规定: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      2008820,二氧化碳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其产品再次列入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财税(2008117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并规定对所列的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废水(液)、废气、废渣和再生资源共3大类16项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的产品所取得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      享受退税流程

办理退税

取得生产许可

形成产品发票

无证查处

*      2009922,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中国在控制碳排放方面的坚定决心,并明确提出要把经济增长与其环境污染和碳排放增长相脱钩的承诺,此举必将引领中国走向低碳的发展模式,具有战略性的历史意义。

*      中国政府20091126日正式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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