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selection type of explosion proof electric equipment 根据介质爆炸危险特性及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选择适合的防爆电气设备。气体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按表14—11进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尚无定型产品。
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区域的上面或下面。若与火灾危险区域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易沉积可燃粉尘的地方,不应在露天设置变压器或配电装置,密闭型变压器或配电装置除外。可采用非铠装电缆、钢管布线明敷。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网连接。
表14—11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
爆炸危险区域 |
适用的防护形式 |
电气设备类型 |
符号 |
0区 |
1.本质安全型(ia级) |
ia |
2.其他特别为。区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 |
s |
1区 |
1.适用于1区的防护类型
2.隔爆型
3.增安型
4.本质安全型(ib型)
5.充油型
6.正压型
7.充砂型
8.其他特别为1区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 |
d
e
ib
o
p
q
s |
2区 |
1.适用于0区或1区的防护类型
2.无火花型 |
n |
——摘自《安全工程大辞典》(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