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贮运)操作控制
control for production (storage) operation 生产(贮运)过程中,对物料输送、灌装的速度,按着经验和试验的结果进行能动控制,这是少产生静电、避免静电危害的重要措施。
(1)有关液体输送速度控制的要求,有各种不同规定,列在表8—5中;(2)适当选用抗静电剂,使物料电导率能降低到50pS/m;(3)利用静电序列和实验所得,选用合适的材料去制造设备、管网;(4)过滤器、泵、调节阀要设置在工艺流程的流源侧,使液体在管网中流动有30秒钟的缓和时间;(5)配置必要数量的容器,贮罐或规定上下工序间的衔接时间差,确保静置时间;(6)设置静电消除器、缓和器等装置,并做好维护管理;(7)做好增湿环境工作;(8)做好静电接地的工作。
表8—5 液体输送速度表
液体输送速度控制 |
资料来源 |
备注 |
汽车装车 |
铁路槽车装车 |
一般规定 |
vD≤0.5
vD≤0.38
|
vD≤0.8
vD≤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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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D≤0.64
v2D≤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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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APIRP2003(1982)
中国:石化总公司静电安全规定
德国:防静电着火规范
日本:静电安全指南
澳大利亚:AS1020-1984
英国:BS5958(1983) |
1.适用于油品;
2.管口浸没前流速≤1m/s
1.电导率<10ps/m;
2.底部装料速度降低20%
1.用于烃料;2.管口浸没前v≤m/s
1.电导率≤5ps<m;2.底部装料速度
降低25%;3.存在第二相,v≤1m/s |
——摘自《安全工程大辞典》(化学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