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 | 二级域名申请 | 我能做什么? | 网站说明书 | 协议书下载 | 广告预定 | 企业邮局 | 标准库 | 关于我们
免费法律咨询
首页 企业目录 产品目录 求购信息 二手设备 备品备件 行业资讯 行业论文 行业标准 技术专利 企业管理 行业书库 人才招聘 专家介绍 技术交流 友情链接 我的交易区
技术交流首页 | 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日新帖 | 搜索 | 我的收藏夹 | 插件: 万年历 | 杭州公交线路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 气体分离设备商务网 → 技术交流 --> 低温液体储罐、罐车及真空 --> 帖子:“通用机械:低温压力容器”
收藏此帖
帖子主题:通用机械:低温压力容器
楼主:mxlly [2006/8/9 11:49:38]
工作时壁温在-20℃以下的压力容器。液化乙烯﹑液化天然气﹑液氮和液氢等的储存和运输用容器均属低温压力容器。一般压力容器常用的铁素体钢在温度降低到某一温度时﹐钢的韧性将急剧下降﹐而显得很脆﹐通常称这一温度为脆性转变温度。压力容器在低于转变温度的条件下使用时﹐容器中如存在因缺陷﹑残余应力﹑应力集中等因素引起的较高局部应力﹐容器就可能在没有出现明显塑性变形的情况下发生脆性破裂而酿成灾难性事故。对于低温压力容器首先要选用合适的材料﹐这些材料在使用温度下应具有良好的韧性。经细化晶粒处理的低合金钢可用到-45℃﹐2.5%镍钢可用到-60℃﹐3.5%镍钢可用到-104℃﹐9%镍钢可用到-196℃。低于-196℃时可选用奥氏体不锈钢和铝合金等。为了避免在低温压力容器上产生过高的局部应力﹐在设计容器时应避免有过高的应力集中和附加应力﹔在制造容器时应严格检验﹐以防止容器中存在危险的缺陷。对于因焊接而引起的过大残余应力﹐应在焊后进行消除焊接残余应力处理。


普通帖 多彩帖
标题:

回复内容

快捷键:Ctrl+Enter(提交回复)


Copyright©2001版权所有_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webmaster@cngspw.com  浙ICP备10209442号-1 ICP经营许可证 浙B2-20100450
服务热线: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主办单位: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cngspw.com(hangzhou_china),Ltd;All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execute:29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