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 | 二级域名申请 | 我能做什么? | 网站说明书 | 协议书下载 | 广告预定 | 企业邮局 | 标准库 | 关于我们
免费法律咨询
首页 企业目录 产品目录 求购信息 二手设备 备品备件 行业资讯 行业论文 行业标准 技术专利 企业管理 行业书库 人才招聘 专家介绍 技术交流 友情链接 我的交易区
技术交流首页 | 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日新帖 | 搜索 | 我的收藏夹 | 插件: 万年历 | 杭州公交线路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 气体分离设备商务网 → 技术交流 --> 事故分析 --> 帖子:“荆州地区锅检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收藏此帖
帖子主题:荆州地区锅检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楼主:游客3093 [2003/5/23 20:54:39]

荆州地区锅检所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19891201010    压力容器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12010时,荆州地区锅检所的几个职工正在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定期检验。1010分,一只充好压缩空气正待进行气密试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突然发生爆炸,钢瓶爆炸后瓶体分成数块,最大的一块从气密试验台上飞出,击穿检验车间砖墙。一块约重2公斤的碎片击中一检验人员的腹部后又击穿花砖墙向外飞出50米远。该检验人员腹部开裂内脏溢出当场死亡,另一块约重2公斤的碎片飞出后击中另一检验人员的胸部后又向外飞出50米后落地,该检验人员也因受伤失血过多死亡。另有几块小碎片将另两名操作人员分别致重、轻伤。钢瓶爆炸时产生的气浪震坏该所部分建筑的玻璃。

 

二、事故原因分析

 

钢瓶爆炸后碎片断口呈撕裂状,瓶体内壁附着燃烧不完全的游离碳黑。引起这起钢瓶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钢瓶在充入压缩空气前未进行瓶内残液处理,未进行置换,是一起违反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规则的责任事故。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设备。以压缩空气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检验站,必须具有蒸汽吹扫装置。用蒸汽对瓶内进行吹扫并确认瓶内可燃气浓度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将压缩空气充入瓶内进行气密试验,否则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气密试验,而必须改为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密试验。

2.检验单位必须制定科学的检验工艺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3.以事故作为教训进行宣传,使有关领导和人员提高对检验安全的认识,避免检验事故的发生。

 



普通帖 多彩帖
标题:

回复内容

快捷键:Ctrl+Enter(提交回复)


Copyright©2001版权所有_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webmaster@cngspw.com  浙ICP备10209442号-1 ICP经营许可证 浙B2-20100450
服务热线: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主办单位: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cngspw.com(hangzhou_china),Ltd;All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execute:1,40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