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变送器校准规程 |
版本:A 修改状态:0 |
2007 年 1 月 1 日 实施 |
本规程适用于新领用、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电动压力变送器的校准 压力变量包括正、负压力、差压和绝对压力。
1.校准项目及技术要求
1.1外观:零部件完整无损,不影响使用和计量性能的缺陷。
1.2基本误差:应不超过允许基本误差(输出量程的士0.5%)。
1.3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2.校准条件:
2.1环境条件:环境温度O~40度。
2.2校准设备:
2.2.1压力校准仪(压力泵):变送器输入的压力标准器。
2.2.2数字压力计:变送器输入的压力标准器.
2.2.3精密数字压力电流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4直流数字电压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4直流稳压源:变送器的直流供电电源。
3.校准接线图
3.1用数字压力计校准:
3.2校准接线图:
![](/Doc/BBS/13/20118/201108081926529452/3fdbcae0-400c-d58d-7559-40181ae69e3b.gif)
4.校准方法
4.1外观:用手感和目力观察的方法进行检查。
4.2基本误差:
4.2.1按压力标准器选择校准接线图,将变送器按规定工作位置安放,并与压力标准器及检测装置连接起来,并使导压管中充满传介质。
4.2.2校准点应包括上、下限值在内不少于5个点,应基本均匀地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上。
4.2.3校准前,用改变输入压力信号的办法,对输出下限值和上限值进行调整,使其与理论的下限值和上限值相吻合。
4.2.4校准时,从下限值开始平稳地输入压力信号到各校准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至上限;然后反方向平稳地改变压力信号到各校准
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至下限。在校准过程中不允许调零点和量程,不允许轻敲或振动变送器。在上限值接近校准点时,输入压力信号应足够慢,须避免过冲现象。
5.结果与处理
5.1基本误差的计算
△A=Ad-AS
式中:△A-一变送器各校准点的基本误差(mA):
Ad一变送器上行程或下行程各校准点的实际输出值(mA);
AS一变送器各校准点的理论输出值(mA);其最大误差值应符合1.2的要求。
5.2凡经校准符合规范要求的仪表,黏贴“准用”标志,不符合的由生产运行部安排检修。
6.附言
6.1 本规范参考JJG882-9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