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 intelligence quotient
个人智力水平的数量化指标。20世纪初德国心理学家W.斯特恩最早提出:通过测验得到的儿童的心理年龄(MA)除以他的实足年龄(CA)所得商数,可以表示儿童的聪明程度。1916年1.M.特曼在修订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时,称之为智力商数,简称智商,通常以英文缩写IQ为符号,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用公式表示为:IQ=MA/CA×100%。若心理年龄与实足年龄相等,智商为100,表示中等智力水平,其值越高表示儿童越聪明。这种用比率方法求得的智商,在日后的发展中也称比率智商(IQR),目前已不多用。
50年代后期,鉴于人的心理发展速度是先快后慢,计算心理年龄的方法相当困难,也缺乏科学性,美国心理学家D.韦克斯勒又提出依据统计学原理,用离差表示智商的方法,也称为离差智商(IQD):以一个年龄组或团体的平均智商为100,标准差为15或16(在韦克斯勒量表中为15,在斯坦福—比奈量表中为16)。离差智商的计算公式为;IQ=100+15Z。Z是标准分数,其值等于(x- )/s。x为测验得分; 为团体平均分数;s为标准差。一般采用的智商分级标准如表17—6。
表17—6 智商分级标准表
智 商 |
等 级 |
130以上
120~129
110~119
90~109
80~89
70~79
70以下 |
非常优秀
优秀
中上(聪明)
中等
中下(迟钝)
临界状态
智力缺陷 |
——摘自《安全工程大辞典》(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