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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税的作用和目的

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关境是一国征收关税的领域。关税的纳税人虽然是进出口企业,但是企业可用增加商品价格的方法,将关税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说消费者是关税的直接承担者。那么征收关税的作用是什么?关税又有那些种类呢?
    一是增加财政收入。以增加一国财政收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目前,财政性关税在一国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已经相对降低。
    二是保护本国生产。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成本,一般会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使进口国消费者减少购买进口商品,转向购买本国商品。本国生产者就可以增加生产和销售。这样就对本国的同类产业起到了保护作用。
    以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进口关税称为保护关税。关税的保护程度主要决定于税率的高低,低税率所起的保护作用小,高税率所起的保护作用大。

关税的种类

    海关征收关税的种类有以下几种: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等。
   (一)进口税:
    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向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一般分为普通税、最惠国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
    1、普通税:适用于与进口国没有签订含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普通税税率较高,具有一定的歧视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间使用这种进口税率。
    2、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进口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它是互惠的。

    由于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间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因此这种进口关税已被视为正常关税。WTO成员国之间互相提供最惠国待遇,成员国之间商品的进口享受最惠国税。
    3、特惠税:是指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它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
    例如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优惠关税: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优惠关税就是欧共体国家给予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惠关税,这是一种非互惠的单向优惠关税。因这一优惠关税协定是在西非多哥首都洛美签定的,所以又叫做洛美协定( Lome Convention)国家之间的优惠关税。
    4、普遍优惠税
    1968年联合国贸发会议上通过了建立普惠制的决议:普惠制就是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这种进口税称为普遍优惠税,简称普惠税。
    提供普遍优惠税的国家称为给惠国,享受普遍优惠税的国家称为受惠国。给惠国提供普惠税通过普惠制方案来执行,普惠制方案由各国单独规定和公布。内容包括: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对受惠产品范围的规定、对受惠产品减税幅度的规定、对原产地的规定、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的规定。受惠国的产品要享受普惠税待遇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给予我国普惠税待遇,但是我国出口的一些商品,常因为没有提供原产地证书或不符合其他要求而没能用足用好普惠税待遇。
    上述四种进口税中普通税率最高,最惠国税率次之,普惠制税率和特惠税最低。例如,欧盟对部分进口商品的征税。

商品名称

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

普惠制税率(%

男衬衫

20

13

免税

地毯

40

8.9

免税

家具

18

5.6

免税

    (二)进口附加税(也叫特别关税)
    进口附加税就是除了征收正常的进口关税以外,又额外加征的进口税。征税目的是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国外商品低价倾销或对他国实行歧视或报复等。
进口附加税主要包括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保障措施进口关税和报复性关税。
    1、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奖金或补贴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补贴是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可能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损害。反补贴一般根据受损产业的书面要求发起调查,反补贴调查应在发起后一年内结束。如果能够证明(1)出口国的补贴存在;(2)对进口国的损害存在;(3)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对进口商品加征反补贴税。
    2、反倾销税:倾销就是以低于正常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销售商品,是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可能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损害。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一般根据受损产业的书面要求发起调查,调查应在发起后一年内结束。如果能够证明(1)出口国的倾销存在;(2)对进口国的损害存在;(3)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对进口商品加征反倾销税。
    例如,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新闻纸大量出口到我国,在短时期内数量大幅度增加,价格大幅度下降,可以判断倾销存在;造成我国新闻纸企业利润下降或亏损,失业增加,即损害存在;而且,当年正值各家报刊杂志扩版之际,国内对新闻纸的需求旺盛,只是由于大量的低价进口新闻纸的冲击,才导致整个新闻纸行业不景气,可以断定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我国对从这些国家进口的新闻纸加征了进口附加税。
    3、报复关税:是指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报复行为而临时加征的进口附加税。
    加征报复关税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本国输出的物品征收不合理的高关税或差别税率。(2)对本国物品输出设置障碍。(3)针对贸易伙伴违反某种协定等。美国《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案》的“超级301条款”,就是针对“不公平”贸易伙伴实施报复的条款,其报复手段之一就是加征临时性报复关税。
    4、保障措施关税: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在由于履行WTO义务而造成进口激增,并由此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可以采取包括关税、数量及配额的限制。
    在我国履行入世承诺时,如果给国内某一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我们就可以启动保障措施,采用加征进口关税等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但是保障措施关税的征收必须有法律依据。2002年美国对进口钢材实施进口保障措施,加征30%进口关税。但目前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B已裁定美国没有法律依据,要求美国改变这种做法。
    (三)出口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的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
    由于征收出口税会增加出口商品的成本负担,不利于出口,因此对出口商品大多不征收出口税。
    (四)过境税
    过境税又称通过税。它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现已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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