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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规定须在半小时内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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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对以下几类事故,各市、县安监局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半小时内,向上级局电话报告并书面(传真)报告事故情况。 1、初步确定为较大以上事故的;2、虽不属较大以上事故,但情况复杂,可能提高事故等级情况的;3、虽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的化工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4、死伤情况不明但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以上规定出台前,浙江省要求生产安全事故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通知还增设“续报”制度:如果发生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安监部门每天至少1次续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较大事故每两天至少1次续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注意: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其中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在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为减少服务器的外部调用流量负载,本网所有的pdf,rar,caj,zip格式的文件,均使用防盗链技术保护文件。 如何下载保存此附件? 请直接点击下载连接进入文件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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